文化部關于發(fā)布行業(yè)標準《演出安全 第6部分:舞美裝置安全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文化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,國家京劇院、中國國家話劇院、中國歌劇舞劇院、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國交響樂團、中國兒童藝術劇院、中央歌劇院、中央芭蕾舞團、中央民族樂團、中國藝術科技研究所:
《演出安全 第6部分:舞美裝置安全》(WH/T 78.6-2017)經審定通過,現批準為推薦性行業(yè)標準,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。
本標準由我部全國劇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出版發(fā)行。
特此通知。
文 化 部
2017年7月24日